你的工资涨了吗
2022-05-11 23:43:42
by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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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资涨了吗
谁的工资在涨
2007年7月1日,中国劳动学会主办的“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促进构建和谐社会”论坛指出: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22元,到2006年达到2100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比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9.2%高出2.8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
有人据此认为,这从侧面说明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更多地惠及普通百姓,中国已经开始摆脱“国富民穷”的尴尬。
然而,这则消息引来更多的是质疑之声。从各大门户网站的留言看,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对这条新闻嗤之以鼻,讥之为“真实的谎言”者有之,认为“不涨反降”者有之,质疑“是不是又在放卫星”者亦有之。
如果说,网友的发言尚不具有统计意义的话,那么6月人民日报社旗下的《人民论坛》杂志就职工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所进行的一项调查,就应该能够说明问题了。调查结果显示: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达96.5%。
大多数人认为,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的增长并不意味着大多数普通职工实际收入的增长,在平均工资快速增长而多数人工资增长缓慢的背后,是收入差距扩大的事实,增长的工资主要流向了垄断行业和管理层,而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收入仍然比较低,分配不公平的状况更趋严重。
按照我国职工工资统计相关规定,工资统计的对象,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体制内人员”,而没有资格参与统计的外来务工者以及民营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的职工,恰恰是低收入群体。显然,只统计高的,不统计低的,出来的数据当然没有说服力。
可以说,这几年职工平均工资的高增长,是由国有单位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带动的。
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提交的《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考》分析认为:“十五”期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递增15.1%,而2003年至2005年,央企员工的年平均工资递增16.8%。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披露,目前,电力、电信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显然,类似这样的一些高收入行业是工资增长的“蓄水池”,吸收了大部分“增长”。
即便在工资增长较快的国有企业中,收入差距问题也非常明显。这些年来,一些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持续扩大,“只涨老总年薪,不涨员工工资”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上海一项调查表明,50.6%的国企职工在近3年内没有加过工资,最长的6年来分文未涨。与之相对,一些高管的收入却搭着企业的“效益快车”扶摇直上,与一线职工的差距越拉越大。目前国企尤其是改制、重组以后的单位,大都实行年薪制,不同的行业,高管的年薪从几十万到上百万甚至更多不等。这一点,同样被“平均收入”的数据和概念掩盖了。
与垄断企业和国企高层工资迅猛增长相比,农民工不但工资低,工资的增长速度也慢得多。据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显示,2004年农民工人均月工资增长2.8%,2005年增长6.5%,2006年增长11.5%。由于“民工荒”,近3年农民工工资算是涨得快的,几年前全国总工会曾有一个调查,珠三角民工13年间月工资增加了86元,而物价上涨早已超过一倍。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类似“工资”这样关乎民生的敏感数据,国家统计局在公布时,除了公布年度平均数据以外,还应当把构成社会生活主要成分的农民工、私企员工、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不同行业员工、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数据一并公布,这样才能更加客观地反映我国社会各阶层的真实收入状况。
工资增长VS物价上涨
在“职工平均工资上涨”的统计中,还特别标明“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但去年以来物价的快速增长,尤其是飙升的房价不被纳入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使得价格上涨的官方口径与民间实际生活的感受总是泾渭分明。
不说近一年来的米、面、菜及主副食品价格均有两位数的攀升,不说粮油、燃气、水电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这些民众都还能承受,但大件商品比如房价的上涨却到了令大多数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同样是2002年到2006年,全国大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超过7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100%以上的幅度。教育收费、医疗医药费用也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收入确实一天比一天高了,工资也有所增加,但是老百姓却感到自己越来越穷了,负担越来越重了,压力越来越大了,有些还背负了一身债务。
与此同时,民众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正承受着货币可支付能力变相贬值、保值增值渠道单一化的难题。由于资本市场发育滞后,除了银行存款外,居民的投资渠道基本上只有炒股和炒房。但近年居民储蓄实际上是“负利率”,而股价、房价高企,基本上没有投资价值,炒股、炒房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只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而已。
工资增长必须能给民众带来感受得到的福利和感受得到的购买力,否则,这种数字游戏就会失去意义。因此,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继续推动工资的增长,让民众能够坦然应对房价、学费、医疗费用等的持续上涨,而不是为他们构筑起一个并不存在的虚拟的幻觉。
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
改革开放以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在下降。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为17%、16%和12%。2000年到2003年,这一比重虽略有上升,但依然徘徊在12%~12.5%之间。国家发改委今年1月发表的《我国的工资分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指出,2005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只有10.91%。与之相对的一个可比数据是,美国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近年来一直稳定在50%左右。这昭示了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在GDP高速增长的时期,工资总额的增长却在下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过低,经济增长的成果向某些群体和部门过度倾斜。
世行发布的最新报告指出,造成中国消费长期低迷的症结不是老百姓热衷储蓄“不愿花钱”,而是工资水平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世行报告显示,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消费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目前的消费率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甚至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内需不足使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造成了目前异常棘手的内外经济失衡和流动性过剩。而且从长期来看,像中国这样的大国经济体长期的增长动力还是来自于内需,依赖于外需和投资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
国际经验也表明,扩大居民收入份额,使居民收入增速等于甚至在一定时期内适度快于经济增长,从根本上有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从而进一步带动宏观经济增长。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大格局应适度向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倾斜,保持居民收入的稳步快速增长,应成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保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政策取向。
因此,要让“平均工资涨幅”真正兑现为落地的民生福祉,起码需要加上这样几个前提:根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中、提低、限高”的要求,大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加大劳动执法力度,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普通职工在工资博弈上的相关权益;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加大对垄断企业职工收入的规范力度,清理基于机会不均等下的潜规则收入;有效控制物价涨幅,对严重影响工资涨幅利好的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做好基础的保障工作。
只有让普通劳动者分享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才能体现出“共享”这一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才能实现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建设和谐社会也才不致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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